管圣峰主任被续聘为大连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2008年9月11日,大连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院举行仲裁员续聘仪式。
我所主任管圣峰续聘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院仲裁员。聘期为2009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共两年。
2008年9月1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在大连开发区辖区内聘请了8位劳动法的资深律师担任兼职仲裁员。我所主任管圣峰以其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被聘为该委员会的兼职仲裁员。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管圣峰主任共办理7件劳动争议案件,其中5件案件以调解结案,另两件裁决结案,争议当事人均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本次续聘,管圣峰主任深有感触。通过一年的仲裁员工作,自己不但在理论上对劳动法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和把握,在实践中更为运用劳动法办理委托人的案件创造了良好条件。更为有益的是,对管圣峰主任在大连民族学院的劳动法教学工作也颇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