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雨知时节,润物细无声 ----辽宁政德律师事务所送法下乡纪实
夏至,骄阳似火,炽热的温度笼罩着大地。但是2009年7月10日至12日,在瓦房店市谢屯镇的广大村民心中,一场持续3天的“及时雨”降临到了他们身上,滋润了名为“法律”的干涸土壤。这场“及时雨”便是由辽宁政德律师事务所联合大连大学法学院的师生共同发起的以“送法下乡、建设和谐新农村”为主题的大型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的主会场设在了瓦房店市谢屯镇。
7月10日上午,辽宁政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大连大学师生长途驱车来到谢屯镇前进村,受到了谢屯镇广大干部村民的热烈欢迎。下午3点,不顾旅途劳累的普法小组的第一个工作就是召开部署会议。与会人员包括谢屯镇司法所所长黄秋富、前进村党总支书记刘永清、辽宁政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管圣峰等五位律师、辽宁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牛睿、研究生徐微、大连大学法学院院长何艳侠、副院长姜纪元等各位老师以及10余名学生骨干也莅临会议;会议期间,黄秋富所长和刘永清书记详细介绍了前进村目前的发展状况、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以及目前该村存在的各种纠纷类型等。辽宁政德律师事务所的与会律师、大连大学师生均畅所欲言,并向刘永清书记询问有关问题,如村里企业、产业的发展情况、前景,村民的受教育程度,村民的新房、旧房的产权证问题等,刘永清书记对此都做了详细解答。
7月11日上午9点,“农村民间纠纷调解研讨交流会”在前进村礼堂准时召开,会议由政德所何萍律师主持。辽宁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牛睿凭借其多年的研究经验,谈到了农村民间纠纷解决方式上的不足,指出许多大学建立的法律诊所帮助不大,要么昙花一现,要么虎头蛇尾,不能持久,建议大学对此问题作为课题深入研究。谢屯镇司法所黄秋富所长则详细介绍了本行政区的民间纠纷现状:强调目前民间纷争主要表现为土地纠纷;谢屯镇成立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庭在解决土地纠纷、化解矛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在,前进村的民间纠纷解决效率和村干部的薪金挂钩,对民间纠纷大力倡导调解,力图将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该镇的民间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5%。管圣峰主任对辽宁政德律师事务所的建所历史、业务领域、法制宣传制度、律师团队的发展、涉农领域的法律服务等方面做了详细的介绍,并就自己的办案经验对农村民间纠纷尤其是土地纠纷进行了研究分析,指出与会人员都应该深入学习涉农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国家政策,深入农村实际,调查、了解农村纠纷的特点、深入分析症结所在,有针对性地予以解决,为确保农村稳定、村民安居、社会和谐做出法律人应有的贡献。会议最后举办了“大连大学、辽宁政德律师事务所——普法宣传教育实践基地”授牌仪式,决定将谢屯镇司法所作为大连大学法学院及辽宁政德律师事务所普法宣传教育的实践基地。辽宁政德律师事务所主任管圣峰、大连大学法学院院长何燕侠向瓦房店市谢屯镇司法所所长黄秋富颁送牌匾。
7月12日上午9点,大型的普法宣传活动正式展开。本次宣传利用农村集市,在谢屯镇政府所在地开展大规模的普法宣传活动。大连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瓦房店市司法局的相关领导亲临现场指导并参与了本次活动。辽宁政德律师事务所增派12名专职律师到普法现场,为前来咨询的村民提供了耐心、细致的法律服务。现场律师对村民关于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相邻权纠纷、动迁补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法律问题均做了详细地解答,村民对专业律师的解答非常满意,并给予了高度评价。此次活动累计发送法律宣传手册近三千册,宣传单近三千张。
“法律扬正义,援助见真情”。普法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工程。本次活动既体现了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以及高等院校对农村普法工作的热情与关注,同时也让人真正体会到农村村民对法律知识、法律援助的渴求,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尤其是法律界相关人士能够多加关注农村普法活动,为中国的法制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普法宣传活动进入尾声之时,咨询台前却仍有大量村民在烈日下排队等待着法律援助。阳光晒黑了他们的肌肤,汗水浸透了他们的衣服,也阻挡不了他们对法律知识的渴望,这场普法宣传活动犹如“及时雨”,带给他们的不仅是一时的凉爽,更是长久的阴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