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5日上午,应大连开发区大孤山街道红星社区普法宣传的要求,辽宁政德律师事务所与红星社区共同在红星社区活动中心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社区希望以此种方式,加强对本社区居民普法的宣传教育。
活动当天,虽然室内外温度达33℃,但社区居民一早就在活动中心坐好,等待庭审的开始,40多个座位无一空闲。他们当中个别曾经参加过民事诉讼,但大多数人从未进过法院,对庭审更是知之甚少,因此,大家对庭审很是期待。
本次模拟法庭中的主审法官、书记员、原、被告双方的代理人均系辽宁政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开庭”审理的案件是由政德律师承办过的一件真实民间借贷纠纷案例改编而成,案件事实是原告借给被告50元期限1个月,逾期还款按日3%支付违约金,借期早已届满,被告却迟迟不予还款,原告无奈诉至法院。整个庭审完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一审普通程序的规定进行,在整个庭审中,除能听到法官的发问和原、被告代理人的发言外,“旁听”席上的旁听人员都鸦雀无声,当被告答辩称借款非被告借用,其仅提供了个人的银行帐户,借款实际是借给案外人李某某,原告应向李某某主张还款时,就听“旁听”席上有人说“你要拿出证据”。看来,“旁听”人员真的进入了“庭审”之中,为原告的诉求感到焦急。“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是款项到底应由谁承担偿还,以及违约金约定是否过高。经过原、被告双方对证据的质证以及最后的辩驳,主审“法官”当庭宣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50万元,违约金调整为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