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圣峰主任、史晓丹律师被聘为大连民族学院法律援助中心校外指导教师
2011年12月4日,正值第11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在大连民族学院主楼的会议室,大连民族学院举行了法律援助中心校外指导教师的聘用仪式。我所的管圣峰主任、史晓丹律师被聘为大连民族学院法律援助中心校外指导老师。
参加此次仪式的人员有大连民族学院的党委副书记刘锐、工会主席杜元虎,学生处处长袁传军、文法学院副院长王晓慧及此次被聘为校外指导老师的五位律师。仪式上刘书记表达了对五位律师的感谢之意,希望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教师能成为维护全校15000名师生员工合法权益的捍卫者。管圣峰主任代表五位律师讲话,其表示“律师不要只看经济效益,还应该有社会责任感。辽宁政德律师事务所一向秉承着厚德明法、弘扬正气的宗旨为社会的弱势群体服务,也曾被评为辽宁省十大维权单位”
在仪式之前,管圣峰主任、史晓丹律师在内的被聘为校外老师的五位律师与大连民族学院法律援助中心的师生见面,得到了全体师生的热烈欢迎,管主任表示愿意成为法律援助中心的坚强后盾,辽宁政德律师事务所也将会提供强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