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 共创法制新村——政德律师“法·理·情”乡村行活动之一侧记
2011年9月18日,继7月份与大连大学法学院合作,送法进谢屯活动后,辽宁政德律师事务所再次与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法律系合作,开展了送法进杏树的“法·理·情”乡村行活动。此次活动得到了金州新区司法局的高度重视,全程指导了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
杏树街道原为金州区杏树屯镇,辖区面积较大,但经济情况较为落后,基于此,当地的居民对法律的需求也更为迫切,考虑到杏树街道的实际情况,辽宁政德律师事务所与金州新区司法局共同选定了杏树街道作为此次送法下乡的活动地点。为成功举办此次活动,辽宁政德律师事务所、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法律系与金州新区司法局杏树街道司法所三方多次研究协调,最后确定了活动在一天举办,上午进行普法宣传、法律咨询,下午进行农民法律知识竞赛,晚间进行送法下乡大型文艺晚会的活动方案。
当天上午9点左右,政德律师的律师们便和津桥商学院的学生们赶到杏树街道集市上,与那里的司法所工作人员会合,共同为当地居民普及法律知识,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活动声势浩大,在当地居民中引起巨大反响。活动中,发放的宣传资料达30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超过30个,咨询群众甚至在律师面前排起了长队。
下午由杏树街道的16个行政村分别组队,参加大连金州新区杏树街道首届“政德律师杯”农民法律知识竞赛,全部16只队伍分成4个小组,每组小组第一进入决赛。通过共答题、个人必答题、抢答题的激烈争夺,杏树村、牌坊村、石家村、杏林村脱颖而出,晋级决赛。决赛在初赛的基础上,增加了风险题,结果杏树村眼疾手快,通过不断的答对抢答题,拉开了与其他队伍之间的分数差距,最后凭着在最后环节风险题中稳健的表现,毫无争议的获得了本次比赛的冠军。杏林村获得亚军,牌坊村、石家村并列获得第三名。竞赛中,还穿插了与台下观众的互动,现场气氛十分热烈。比赛持续了三个多小时才告结束。
晚上,原计划举办大型文艺晚会,村民、大学生、律师们为此也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但由于天气的原因,晚会被无奈的临时取消。
虽然晚会没能按计划进行,但此次活动送法下乡,送法为民的目的已经达到。通过上午的活动,为当地村民普及了一些关于他们切身利益的法律,同时解答了村民们遇到了法律问题,下午的知识竞赛上,提高了村民们学法、用法的积极性。相信在日后的生活中,农民们将会懂得学法、用法,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来解决遇到的纠纷,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以此达到本次活动的主题目的,即“构建和谐社会 共创法制新村”。政德律师也愿意在此中,扮演服务、指引的角色,以法律知识,为金州新区的法制建设,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