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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新年学法律促和谐保平安
2010年12月3日,为响应12.4全国普法宣传活动的号召,在大连市法律宣传协会、大连市总工会的组织下,“大连市全民参与《劳动合同法》大型活动”在大连火车站二楼候车大厅隆重开展。
我所鼎力支持此次普法活动,特派我所多名律师到活动现场,解答老百姓的咨询。另外,在我所的号召下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的四名法律系大学生也与我所律师一同前往,一方面能够帮助解答咨询,另一方面也会增加了在校大学生的实践经验。
早7:30,我所律师即与大学生们出发前往火车站,9:00活动正式开始,前来咨询的旅客络绎不绝,一位女士称公司欠其千余元工资,经我所律师询问情况了解到,此女士已在该公司工作两年,但并未签订劳动合同,有数项证据证明其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现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尚欠该女士工资千余元。我所律师解答:该女士除索要工资外还可向公司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款项,该女士可以先到劳动监察主张权利,也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现场咨询问题呈现多样化,不限于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其中有位旅客还拿出正在诉讼中的起诉状等材料向我所律师咨询,由于她本人不懂法律,并且没有聘请律师,她已在诉讼中糊里糊涂的放弃了部分权利,并且不知道自己下一步该怎么进行,在我所律师的指导下,该旅客理清了诉讼思路,满意的离开。
活动期间,大连市总工会及普法宣传协会主要领导还来现场与我所律师一一握手,中央电视台记者也对此项宣传活动进行了现场录像。
上午11:00活动圆满结束,此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广泛宣传了法律知识。主办单位对我所的支持参与表示感谢。同时我所律师们专业的法律能力,严谨的工作作风受到的领导部门和同行的好评。
我所一向支持大连市普法事业的发展,并于今年获得“大连市‘十佳’公益普法先进单位”的称号!今后本所会再接再砺竭诚为大众服务。